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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网讯 (蔡文晖) 8月13日上午10时50分,在324国道754KM+570M处(海丰县圆墩桥路段)发生一起一辆大货车(粤B46584)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碰撞,造成当场1人死亡、3人重伤的较大交通事故。
据《汕尾日报》报道,接到市110指挥中心报告后,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。市委书记戎铁文立即批示:一要尽快抢救伤员;二要确保道路畅通;三要处理好善后工作;四要举一反三,强化管理。市长王蒙徽,市委常委、副市长魏友庄也作了批示。魏友庄随即赶赴海丰现场组织处理救援及善后工作。
事发后,3名重伤者被及时送往海丰县彭湃医院抢救,至下午3名重伤者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。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现场,没有造成交通阻塞。市领导和海丰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继续做善后工作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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